2006年4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张冠李戴拘人 法盲失主被拘
胡哲南 张作明

  因家中电脑内存条被盗,遂将怀疑对象绑上逼其家属赔偿。最终,失主自己却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落入了永康警方的法网之中。
  3月20日晚8时许,在永康城区打工的湖南籍民工小猛与小松来到芝英街道前陈村玩起了台球。到了晚上11点多钟,他们觉得回城区已太晚了,就与老板娘应某商量要求借宿。应某想女儿上学不在家,房间空也是空着,就谈好以20元一晚的价格让小猛两人住下。
  小猛、小松住进应某家后,看到房内有3台电脑,就征得主人同意后玩起了电脑,直到第二日早晨7点多钟才离去。这天上午,应某的邻居陈某前来借用电脑,不料发现3台电脑都是死机。于是,应某找来专业人员检查,发现电脑里的内存条都已不见。经多次查找,4月2日夜里11时许,应某在永康市区某网吧内发现了小猛,就叫丈夫陈福良开拖拉机赶到该网吧将小猛强行带回家中。经询问,小猛说偷窃是小松所为。但应某以小猛在场为由,逼迫小猛联系家属赔偿维修电脑的3000元费用。为防小猛逃跑,陈福良就将小猛用尼龙绳反绑住关在卫生间内,天亮后又移到房间内。直到4月3日半夜,还不见小猛的亲属将钱送来,应某夫妇这才慌了,不得不将小猛捆绑着送到芝英派出所。经警方审查,电脑内存条原是小松偷的。近日,警方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陈福良抓获归案。